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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绥远郡,桐山县,上河村。

        六月骄阳似火,烈日炎炎之下的农田里村民们正在热火朝天的辛勤劳作,仿佛不知疲惫似的总有使不完的干劲。此时,一阵热浪袭来,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好香啊”,抬头一看,只见不远处炊烟袅袅,原来是附近的方家做午食了。

        “曦曦,去喊你爹吃饭了”

        “好嘞。”只见一名幼童应了一声便出了屋子向外边的田地里跑去。

        这名幼童名叫方晨曦,前世是一个学霸,毕业后就背靠着老爸的公司过着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咸鱼生活。你没有看错,就是前世,这已经是方晨曦的来到这个时空的第六个年头了,还是胎穿到了这个世界。

        方晨曦前世的时候父母在他8岁的时候离异,离异后父母都很快的又组建了新的家庭。而他方晨曦,在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战斗中,在他们殷切希望下,选择了第三条路:拿着抚养费独自生活。作为一名学霸,不管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学习上面都没有让离异后的父母担心过,顺顺利利的从985大学毕业。虽然二婚后方老爸给方晨曦又生了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但是作为方家的长子,在方老爸心底的地位可不底,因此,毕业后方晨曦在老爸望眼欲穿的期盼中,来到了老爸的公司,过上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咸鱼上班生活。可是这样的美好生活终结在了油罐车和公交车相撞引发爆炸的那一天。

        当方晨曦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就到了这个时空的农家方家二房方氏叶芝的肚子里,刚开始的时侯还摸不着头脑,直到被生下来的那一天才知道自己没有喝孟婆汤就重新投胎了。

        巧的是叶芝生产的那一天有个道士来到上河村方家讨水喝,为了答谢方家掐指一算说:“你家这孩儿当取名为方晨曦”。说完,便优哉游哉地走了。这时候的农村人对道士都有一种敬畏的心理,刚刚成为阿爹的方锋听了老道的话再一琢磨,哎,这名字可比什么石头、富贵、壮壮的好听多了,自己也正愁想不到好的名字,便按照老道的意思给自家儿子取名为方晨曦。

        带着前世的记忆出生后,可能是婴孩的脑容量太小容不下前世庞大的记忆,方晨曦整日昏昏沉沉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睡过去的。等到了差不多一岁的时候稍微好一点,可是相对于其他同龄孩童来说也是比较迟钝的,但是因为方晨曦学习能力强,哪怕因为大量记忆造成脑袋时常浑浑噩噩的,反映比别人慢一拍,重新学习语言说话的进度也并不比别人慢,加上年龄小,少有在外面的,因此还未让其他人发现他的不同。好在如今六岁了,思维渐渐清晰,已经告别了从前懵懂的时期真正开始了这一世新的生活。

        “阿爹~阿娘喊你回家吃饭了~”方晨曦站在田埂上双手放在嘴边作喇叭状,冲着自家田地的方向大声喊着。

        方锋看着小小的人儿站在田埂上,脸被晒得通红通红的,不由得急道:“晒得很,你先回去,我把一点弄好就回来”。

        “不嘛,我等你一起”。

        “好,那你站到树子角等哈,我马上就来”说完,方锋的动作又快了几分,很快便伺候好田里的作物和周边的村民告别。

        来到儿子身边,看着儿子蹲在地上对着地上的蚂蚁发呆,手里拿着根小木棍有以下没一下的戳着地上的蚂蚁,方锋不由得笑出声,看着儿子批判的眼神,便忍着笑走过去一把抱起方晨曦说:“曦曦,我们回家”。

        方晨曦被抱着浑身不自在,便一边扭着身子一边说:“阿爹,放我下来,我要自己走。”

        怕摔着儿子,方阿爹赶紧把他放下来。

        “好好好,自己走,真是长大了,都不要抱了”方锋看着儿子感慨道。

        “快走了,阿娘该等着急了”方晨曦不在意的瞥了一眼自家阿爹便向着回家的方向前走去。

        刚到家门口,饭菜香便霸道的钻进了鼻子。

        “媳妇儿,我们回来了。”方锋一边冲着厨房的叶芝喊着,一边放下手中的东西。

        听见声音,叶芝出来瞧见的就是浑身是汗的两人,“快些洗洗,过来吃饭了。”说完便转身回厨房摆放碗筷。

        饭桌上,今天的菜色难得有肉,一家三口都吃的非常开心。

        “阿娘炒的肉就是好吃。”

        叶芝看着大快朵颐的儿子开心笑道;“你喜欢就好”

        自从到了这个时空,方家二房在这上河村的日子虽然过得不错,但也要十天半个月才能吃到一回肉,相比起前世想吃肉随时就能吃到的日子不可同日而语。

        “对了,阿爹,今天我在树下看着蚂蚁有些不寻常,猎户伯伯说:蚂蚁搬家必有雨下,你可得注意点。”

        “哟,你连知道这个呀”方锋知道儿子和猎户王酒家的小子王石走的近,没想到他跟着连这看天气的本事都跟着一起学了一点。

        在王石家玩耍的时候王猎户虽然说过类似的话,可也不是明着说的,毕竟这也是一种看家本领了,一般人根本不会认真教。这只是方晨曦以王猎户作为借口说出来前世的常识而已。

        “那今天我就不休息,吃晚饭就去地里,赶着时间做完活好早点回来。”

        下午,这老天就像是突然变了脸色一样,天空阴沉沉了,时不时还有一阵大风吹过。

        “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会被雨淋,正准备送蓑衣和斗笠去呢。”

        “还好去的早,不然真得淋雨了。”

        “大哥回来了没有”

        “回来了,出去的时候招呼大哥一起去了。”

        “那就好”

        话音刚落,只听见“轰隆隆,轰隆隆”几声雷响,豆大的雨便哗啦啦地下了起来。

        进里屋,方锋左右张望了一下,没看见儿子,便问叶芝:“曦曦呢”

        “这孩子,这一阵子也不知怎的,总爱往外跑,快下雨了也不管,一不留神他冲我喊一声就跑出去了。”说完,方氏就坐在床上犯愁。

        “这孩子,平时挺乖巧的,最近往外跑肯定是有原因的,现在这么大的雨也忒不让人省心了,你在家里歇着,我出去找找。”说完方锋就拿起所以和斗笠冒着大雨走了出去。

        私塾外的窗户旁,方晨曦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认真的听着课堂上夫子讲课内容。其实夫子现在所教的是蒙学之一的《千字文》,内容不多,适合给刚刚读书的学生启蒙。最近一段时间来私塾偷听上课,方晨曦已经发现了这个世界虽然也有《千字文》、《三字经》等启蒙书籍,有的内容是一样的,有的却是和前世流传下来的不同,想来是根据这个世界的历史中发生的故事编写,但是最重要的是夫子上课时所教的文字方晨曦一个也不认识。在前世,方晨曦前世在日常生活中对繁体字运用少以及繁体字书籍看的不多,但是常用字还是大多数都是认识的,如果这是前世的历史中的一个时间段的话,自己不可能真的变成一个文盲。因此,这里是真正的另一个世界了,却不知道这两个世界是否存在什么联系

        本来方晨曦来私塾的目的就是来看看这个世界的文字和历史进程是否和前世一样,如果同前世一样,那就找个能识字的机会,简单学习一下,让父母及请朋友好友知道他会认字了就行,没有学习就会识字写字的话村民怕不是得认为他是妖魔鬼怪附身,把他抓起来一把火给烧了。不是文盲做起事情来也要便利得多,然后可以利用前世所学狠狠赚几笔银子,小心一点,别人最多会认为他运气好点。方晨曦没有大的志向,想着赚了钱以后多买点地,再去镇上买个房子和铺子,做个简单的营生,就可以再次过上咸鱼般的悠哉生活了。

        当验证这个世界是不是前世的古代,那么一切就不一样了,最起码文字就得认真学,不然可就真的成了文盲,看来还是的找个机会去几天书。方晨曦一边想着一边听着夫子的讲课声,时不时的还探头看看里面学生在课桌上的书籍,将夫子所教与书籍上的文字相互印证。等到夫子让学生们自行练字,自己坐在椅子上看书时,方晨曦知道自己得走了,不然被发现了可不好。

        方晨曦抬头看了眼外面的天气,雨已经快停了,就是下着一点毛毛雨,想来淋着一点也没事,正准备跑出去便愣住了。原来方晨曦看见了百米外的阿爹,阿爹戴着蓑衣和斗笠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也不知道阿爹就这样一直静静的看着自己,看了多久。看着雨水从阿爹的蓑衣上滑落,就像有人在他的心房上敲鼓一样,让方晨曦忐忑不安。

        方锋看见自家儿子望过来的眼神知道他已经发现了自己,便默默的走了过去,无声的给儿子戴上小斗笠和小蓑衣,看着儿子不安的神色,方锋对着他安抚的笑了笑,然后拉着方晨曦的手带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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