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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拾叁·收网


宛宁大婚那日,我终于见到了她,相隔着人海。

        她围着纱巾,在拥挤的人群中悲伤地望着我,我坐在花轿里,轻轻掀起盖头,透过轿窗静静地望着她。

        她哭着咧嘴,眼神挣扎,口中似乎在说着什么,但人群吵杂,我只看见她奋力比出的口型,却听不到她想要说出的话。

        我笑着流泪,泪水晕开了晨起化的红妆。

        宛宁似乎想要向我扑来,却奈不住朱哲的力气大,她愤怒地对朱哲拳打脚踢又抓又挠。

        朱哲苦着脸,不知说了些什么,她蓦地安静下来,整个身体仿佛赐婚那日般麻木了。看到她没有不顾一切的奔向我,我悬空的心反而缓缓放下,笑了笑,安然放下盖头。

        这可能是我的刺客生涯里,最胆大妄为的一次,公然偷了九王殿下的新娘,上了九王殿下的花轿,目无王法地狸猫换太子,代替宛宁去赴那一场无情的婚宴。

        将军小姐是被害人,太子妃是主谋,大理寺卿是帮凶。

        事前。

        帮凶忐忑不已,在屋内来回的徘徊,一步一叹气,最后握了握拳头道:“阿沐,这……这可是欺君之罪,论罪当斩啊!”

        我嫌弃地瞟了他一眼,继续吃着皇帝赐他的蜜瓜,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认同道:“欺君?嗯,冒充将军小姐去结亲,是把给皇上骗了。”

        “我堂堂大理寺卿,朝廷正三品大员,怎么可能会跟你同流合污!疯了疯了,本官绝不会将令牌给你,让你将九王妃神鬼不知地带出将军府,本官更不会让你混成九王妃,偷上花轿!本官……”

        朱哲指着我,突然间没了神气,颓丧地仰在太师椅上,摸了摸头顶的官帽,恨恨地说,“唉,本官的乌纱帽迟早有一天会被你摘掉。”

        我笑了笑,咬下一块蜜汁充沛的瓜瓤来,津津有味地吃着,丝毫没有即将欺君的罪恶感。

        朱哲噘嘴冷哼了一声,手无比自然地探向了我的蜜瓜,趁我不注意迅速地抢了一芽。

        “喂!你的驴蹄子!”我白了他一眼,“这还没办事呢就想分一杯羹,美得你。”

        “驴、蹄、子?”

        看着他气急败坏却无力回击的样子,我不由地笑出了声。

        在我模糊的映像里,从前好像也有一个人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着朱哲这样的角色,陪我笑陪我闹,跌跟头第一个跑来损我,流血时第一个赶来给擦,挂着狐朋狗友的名头却胜似亲人般温暖。

        嘴上嫌弃的话不少说,遇到困难磨磨唧唧教训半天,,明知是罪,依然义无反顾地作帮凶。

        承煜曾说我像一头倔驴,他算是说对了,我是倔驴,朱哲是疯驴,我们是彼此慰藉的同类,再加上那头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慢悠悠地小呆驴,我想如果这次大难不死,就可以组队闯江湖了。

        三个臭毛驴顶一只奸狐狸,我怕过谁?

        青南常说我做事冲动不计后果,一副江湖浪子的派头,一身无名鼠辈的武功。

        那时我想说,我这么嚣张,是因为有你在啊!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傻呵呵地瞧着他,看他愠怒而扬起的眉毛,怜惜而闪烁的目光,单是看看便觉得十分的满足。

        我难以想象寡淡无欲的青南会因为什么,甘愿踏出幻境一般的青水之南。

        当凤尾琴的琴音徐徐传入耳中时,我还恍若梦中。

        眼前是盖头上金丝线绣成的凤花,边缘的挂饰相互碰撞,击出叮当的脆响。

        喜婆搀着我慢慢走着,身旁安静的诡异,我小心地观察着周遭的异动,然而看到的只有一双双黑色的锦靴,奇怪的是,此时竟寻不见新郎的踪影。

        我想出声询问,却怕人察觉出异常,只好默默地窥探,心一跳一跳的,仿佛堂外敲打的锣鼓。

        喜婆搀着我踏入礼堂高高的门槛,些许是怕我看不见摔着,她善意地牵住了我的手,我不安地目光落在了喜婆的手上,她的手修长纤细,素白的仿佛长乐宫前的汉白玉,全然不似奴婢的手那般粗糙。

        宛宁身份高贵些,请的兴许不是奴仆,而是哪个德高望重的女官吧,想着想着,我酸涩的笑了笑。

        青南曾给我弹过一首特别的曲子,特别之处在于,三年之中他仅为我弹过一次。

        那时我刚被他从青水中救醒,湿透的身子上裹着他的外衣,浑身哆嗦,脑袋里晕晕沉沉。他坐在凉亭内,十指仿佛夜间跳动的精灵,生硬的琴弦在他的抚摸下成仙成魔。

        一曲罢了,我问他是什么曲子,他说叫《春江花月夜》。

        而今,在皇宫大内的礼堂上,我再一次听到了这似曾相识的曲子——春江花月夜。

        “人生代代无穷己,江月年年望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1〕

        我猛地掀开了盖头。

        霞光轻烟般笼罩在我大红的婚服上,与门外的一袭净雅的青衫相比,它红亮的刺眼。

        我见过红情绿意的春,见过川流不息的江,见过含苞待放的花,见过清瘦皎洁的月,见过繁星点点的夜……但我没见过坐在春江花月夜之间的青南,那样哀伤的,青南。

        凤尾琴发出铮然的绝响,素衣琴师端坐在殿外,指尖不停地弹跳挥舞,他乌玉似的青丝在逆光中化为淡淡的金,一片明亮里,唯独他的眼神那样灰暗,仿佛东宫寻不到星星的夜。

        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不出青水之南了,一滴玉露汇入大海,便会融入大海的湛蓝,再也不见身为玉露时透明的光辉。

        可是他来这里做什么?

        这里没有好听的乐曲,没有好看的书画,除了一个心不甘情不愿的新娘子,还有什么呢?

        对了,还有蓄势待发的千军万马,以及坐等大鱼上钩的太子承煜。

        我笑望着身边人,眼神泛着苦涩。

        德高望重的喜婆赫然变成风流倜傥的太子殿下,承煜站在我身边,一双桃花眼透着按耐不住的喜意,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的高兴,像是一位等待多时的猎人终于捕到了食物一般,狂热而贪婪。

        这样的承煜,让我很陌生。

        花园初见时的惊鸿一瞥,他的目光换若林间放羊的少年郎,无比的澄澈。

        那时候我觉得我对历朝历代的太子有着莫大的误解,机关算尽,或许并非他们所愿。甚至我觉得他花心思为我种山楂树,变冰糖葫芦,买红鲤鱼,是因为有一点喜欢我。还有长乐宫前为我挡下的一刀,也应该不是假的。

        可当我看见承煜身后站着的姑娘时,所有的所有,支离破碎。

        那个眼角眉梢生着朱砂痣的姑娘,也就是刺杀太子未遂的紫蝶,她穿着御林军的服饰,望着我眼神隐忍哀痛,她似乎不敢直视我,生怕我将满腹的疑问脱口而出,她不知该如何回答。

        承煜淡淡道:“紫蝶她……是御林军的人,先前刺杀我,只是为了诈一诈永蝶。”

        “那么……永蝶的死,是你做的?”

        “阿沐,你不要伤心。永蝶她必须死,她是九王安插在东宫的内应,初起她打着公道的正名大肆宣扬那些往事,就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她是九王在我身边埋的最深的一颗毒药。你不要怪紫蝶,她无心骗你,装疯卖傻不过是为了迷惑九王罢了,她大义灭亲,实属无奈之举。”

        “那么你呢?你骗我,也是因为无奈呢?”

        “自然……也是的。”承煜的底气并不充足,他试探地牵起我冰凉的手,“阿沐,雷雨三年前刺杀我未遂,趁你之危,便要挟你杀我,他知道我爱你,想要利用我对你的爱伤害我,居心叵测,其罪当诛。阿沐……我不是不相信你,而是不相信雷雨,你性子单纯,若我事先将一切都告知于你,你势必不忍。所以,我选择瞒着你。”

        我冷笑着,眼神冰刺一般看着他闪烁的目光,继而蹙眉,陡然甩开他牵住我的手,那双曾经救我于危难,为我变戏法的手现在只让我觉得恶心。

        我想往后退,可身后全是提着长刀的御林军,一排排阴森森地将礼堂包围的密不透风,晁顾站在右侧,一如既往地低垂着头,只待承煜一声令下,宝刀出鞘。我仿佛被桎梏在原地,动弹不得。

        “雷雨……青南是雷雨。”我颤抖着声音喃喃,抬头不可思议地看向霞光中神祇一般的青衣男子,“这……这不是真的。”

        承煜眼底划过一道精光,仿佛捉住了什么关键,立刻说道:“我骗你是有苦衷的,可他呢!他还什么都没告诉你吧?阿沐,你不单单是刺客阿沐,你还是琉璃坊千金一笑的花魁阿沐,更是前朝功臣邱若云的独生女儿!雷雨为九王办事,不惜颠倒黑白,将一代功臣诬陷为千古罪臣,害了邱家满门的性命,你侥幸逃出,流落勾栏。雷雨为当世顶尖的刺客,出手从未落空,可他当年却因我失手……阿沐,他害了你全家的性命,害的你沉入青水,现在还要利用你来杀我,你不恨么?”

        “你说什么!我不信!我不信!!”

        “阿沐……”承煜望着濒临崩溃的我,声音低弱,“其实你早就怀疑了,不是么?你不信我,是因为救你性命的陪在你身边照料你的人是他而不是我,可是阿沐,他对你的每一分好都是别有用心啊……”

        我的确在怀疑,我和死在大火里的阿沐有着太多相似的地方。我们都叫阿沐,我们都会弹琴,大抵她比我多了几分果敢洒脱,我是她却不像她。

        我看向了承煜身边的紫蝶,她将军装穿出了女人的味道,从前我觉得她的眸子里蒙着一团妖娆的雾气,现在雾气消散,我终于看见那对漆黑瞳孔中藏着什么了,是坚毅、忠诚。

        好些事情其实我都懂,但我不想懂。

        我只想和青南去边塞,牧羊也好放牛也罢,待我终于表露真心说服他的时候,他已经化作一缕孤烟,离我而去。

        世间只有一个阿沐,那就我,满门屠杀的我,以及失去记忆的我。

        原来我曾经也是有亲人的么

        人都是有父母的,我有时会问青南我的父母亲人在哪里,他总是摇摇头说:“阿沐,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从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

        我不信,树有根水有源,人怎么可能会没有父母呢?些许是我的父母去世了,青南怕我伤心,才不肯说的吧。

        原来我竟是有父母的,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野孩子。

        青南不说,是因为他就是害我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

        我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梗着头仰望霞光普照中兀自弹琴的青南,他的琴声仿佛山涧淙淙的清流,极度悦耳,可当我想到这溪流中混杂着无辜的鲜血,再美的琴音都觉得嘈杂刺耳。

        我蓦然觉得沉闷的胸臆间堵塞着什么,身子一仰,呕出一口黑血。

        血花喷洒在礼堂的地毯上,我遥遥望着门口的青衫男子,他的手陡然停滞,震惊地望着我,我朝他苦笑,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十四·鱼死

        “承煜,我真希望,这你为了哄我开心变得一个绝妙的戏法,你再晃一晃袖子,就回到了过去。”

        原来,自我嫁进东宫的那一刻,便成了一枚子,入了一个局。

        天下剑术最好的当朝太子承煜,和天下顶尖的刺客雷雨,在棋盘上对弈。

        我的脑袋只会耍一些小聪明,转不来大计谋,紫蝶和永蝶俩个小锣罗的勾心斗角我琢磨的并不是十分的通透,她们先前搞弄的稀奇计量只让我觉得心酸与懵懂。

        她们两姐妹,站在了相反的立场上,一个优柔寡断,生怕狐狸王爷误伤到她单纯的妹妹,一个处处提防,总想着治她的姐姐于死地。但看得出,心思通透的她们都看破了这盘注定两败俱伤的棋局。

        她们一再的告诫我离开京城,我却一笑了之,只当是疯言疯语。

        永蝶达到了她的目的,她爱护的妹妹活了下来,紫蝶也达到了她的目的,她终于协助承煜捉住了雷雨。

        那么,青南的目的呢?

        他那日说:“我定会给你一个交代。”

        其实婚典那日我还有许许多多的困惑,听闻真相后气血逆流呕出一口淤血后便昏迷不醒。

        三日后,我醒来时,朱哲坐在我的榻边,他背上背着荆条,脸上肿起两团来历不明的红烧肉、

        我艰难地笑了笑:“驴大官儿,谁把你打了一顿,还是又在演的哪出‘负荆请罪’?”

        待他将前因后果说明,解了困扰我心中的疑惑后,我利落地起身啪啪甩了他两个巴掌。

        “朱哲,我当你是朋友。”

        我悲凉地望着他,拿起身边的药碗就往他脑袋上砸,恨不得将他砸出个脑浆迸裂,边砸边吼。

        “姑奶奶拿你当朋友,你竟跟他们一样算计我!你不知不知道我下了多大的决心才上了九王的花轿?甚至我都想好大不了和他拼个你死我活绝不拖累你大理寺卿,你呢?你干什么了!我以为我将宛宁托付给了朋友,没想到我眼瞎,竟托付给了一匹白眼狼!朱哲,你的良心被狗叼了么?呵呵,不对,这么骂你都是侮辱了狗,狗都不吃那么黑的心。”

        我将盘子、碗,只要是够得着拿的起的东西,都被我拖拉拧拽下来,恨恨往朱哲的身上砸。

        他也不躲,硬生生地受着,铁了心要负荆请罪,他仅穿了一件单薄的衣衫,背部被荆条划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我一点都不觉得他可怜,他活该!

        我不恨朱哲骗我,我只恨他害了宛宁。

        “朱哲……我真的相信你,可你也真的骗了我。”我气急攻心,呕出一口鲜血来,溅了朱哲一脸。

        他茫然地看着我,恍惚地摸了一把脸上的血迹,低唤道:“阿沐……我……”

        “住嘴!别叫我阿沐!你不许像宛宁一样叫我的名字!”

        我声嘶力竭地喊道,满口的血腥味令我忍不住想吐,胃里一阵翻涌。

        我用尽力气拔出我的短剑,将我的凌乱的衣衫割下一角,然后冷笑着攥着那一角衣裳,目光决绝:“江湖规矩!今日,我便与你大理寺卿割袍断义——朱哲,你不再是我的朋友。”

        朱哲,当你选择与太子为伍欺骗我上了他设计好的花轿,当你将我拿命换来的宛宁奉上狐狸王爷另一边的礼堂,当你眼睁睁看着我被玩弄于鼓掌之中,那一刻,你便不再是我的朋友。

        蓦地,落下一行泪。

        我闭着眼睛,不愿看朱哲悔恨而悲哀的目光,正如那日同晁顾所言般,说:“你走吧。”

        “阿……不,太子妃。”

        他顶着肉包子似的脸,两只手忽然左右开弓自残起来,每一下都重重的敲击着我酸涩的心。

        我看着他血肉模糊的面颊,怔愣,大吼:“你这是在做什么!”

        他不顾的叫喊,手机械似的打着,凄楚的眼睛默默地流泪,血泪融杂在一起,滴落在我拦他的手上。

        我沙哑着声音,呆板地说出一番话,不知是在宽慰他还是在宽慰自己。

        “其实……你不必自责,从始至终,都是我一厢情愿罢了。你是我在东宫认识的第一个人,又肯陪我闹陪我玩,我便将你当朋友了。在我们江湖里,这样就算朋友,是朋友就会两肋插刀,但或许你们朝廷的规矩不是这样,永蝶紫蝶那样好的姐妹都会自相残杀,更何况你,我行走的是江湖,你踏的则是仕途,道不同不相为谋,怪我僭越,错信了你。”

        “你不必将我们撇的如此清楚,”朱哲停下来,笑,“自古忠义难两全,殿下待我有提携之恩,朱哲不得不报,此番算是还了他的恩。阿沐,我愿意陪你闹陪你玩,是因为我打心底拿你当朋友——庙堂江湖,本质没有区别,只不过有一些人利欲熏心,误把庙堂当成了战场,尔虞我诈令人发指。”

        我印象里,他鲜少严肃,即便穿着官衣也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如今穿着便衣,到有几分大理寺卿刻板耿介的派头。

        我心里明白,对不起我的不是他,而是这无情的世道。

        我心里装着一片名叫江湖的海,里面有汹涌澎湃的大浪,有展翅翱翔的海鸥,海里的生物向往着肆意的自由,陆地上的狐狸和毛驴永远不会懂得这份可贵的向往,他们整日只会盘算着狐假虎威和懒驴拉磨。

        我对不起宛宁。

        是我,将她渡入红尘,却未拉进大海。

        宛宁嫁入九王府的宏伟事迹我有所耳闻,据说九王妃性格泼辣,九王殿下新婚之夜叫苦不迭,恼羞成怒之下连连说好几日休妻之言,并发誓绝不踏入王妃帐中一步。余贵妃好言相劝,才将这位可怜的狐狸王爷从青楼的温香软玉中劝会书房。

        宛宁性子较往日有些许沉闷,我去看她时,她正拿着一把匕首在脖颈向比划着,似乎在寻找一个合适的位置。

        我大惊失色,赶紧打掉匕首,叫道:“小姑奶奶,你可不能想不开。”

        宛宁见到是我,勉强挤出一抹笑容。

        我叹了口气,将匕首捡起来放在手中掂量了掂量,是把好利器,笑:“你就是拿这个把九王爷吓的屁滚尿流的?”

        事到如今,和她说对不起,已是枉然。

        “对啊。”她笑笑,“我和他说啦,他要是敢靠近我半步,本姑奶奶就挖下他的狐狸眼,让他以后再也不能和小美女眉目传情,他吓的立马离我远远的,连看都不敢看我一下。”

        她的笑,令我心疼。我知道她一定没有表面看上去那样的好,我自责道:“宛宁,对不起,我那天……”

        “阿沐,”她打断了我的话,抿唇莞尔,“你千万不要自责,我都知道了。其实,我很庆幸朱哲将我送了回去,没有酿成大错,阿沐……我说过,将军府的女儿不会逃避责任,更不会让别人替自己受过,所以……阿沐,原谅朱哲。那天就算他不告诉我是骗局,我也绝不会让你替嫁。”

        宛宁长大了啊,学会设身处地为别人找想,懂得扛起将门女子的重任。

        虽然她再也不是那个总爱意气用事,上街单挑狐狸精,惹上命案没办法就哭的小丫头了,但她依然是爱憎分明的霍宛宁,依然不会屈服于权力的淫威。

        临走前,她对我说:“阿沐……去看看南先生吧,他在大狱。”

        “什么?”

        朱哲托宛宁告诉我,我最好的朋友青南,被太子承煜关进了大狱——雷雨被捉拿归案一事,在朝野上炸开了锅,人人心知肚明“雷雨”这个名字出现代表了什么,它不仅仅代表江湖风云四起,更代表着太子承煜与九王承旻的巅峰一战。

        朝野上的恩恩怨怨,我一点都不关心。

        思前想后,我去了一趟大狱。

        晁顾并没有像从前一般严守在大狱门口,些许是预料到我要来,所以刻意地避开了我。守在门口的,是最近风头正盛的卧底紫蝶。

        她一袭劲装猎猎,凝声问:“阿沐,你怎么来这儿了?”

        我不想让这个狡诈的女人听出我声音的颤抖,刻意放低了声音:“我来看他。”

        “阿沐,你恐怕不是来看他,而是他救他的吧。”她窥破了我的心思,拔出腰间的长刀拦在我的身前,劝道,“他是甘愿被囚,你救不了他。”

        “让开!”我冷冷道。

        “阿沐……”

        “就算是晁大统领,也没胆子拦大晉太子妃的路。”

        紫蝶眼底的执着在一瞬间散去了,她拦不住的,我要见的是我最好的朋友青南,而非天下最顶尖的刺客雷雨。

        看着她着急的样子,可能从前我们很要好吧。

        作为一个末流的小刺客,我能在人才辈出的江湖中活下去真是一个奇迹。

        我曾问青南,我武功这么差,打不过别人怎么办啊?青南笑了笑,道:“要是有人伤害你,便说出我的名字,他们必然不敢动你。”

        当时我还顶不服气,说:“哇,你的名字那么厉害?我才不信。”

        如果青南就是雷雨,那么他的名字在江湖的震慑力如此之大便说的通了。

        是啊,倘若青南是雷雨,我是阿沐,那么一切都说得通了。

        可是……阿沐不是死在琉璃坊的大火中么?而我,却是溺在青水中。

        听紫蝶的意思,她也以为我死在了大火里,因为我招引来了雷雨——是雷雨害的我家破人亡,最终连一个落脚之处都没有。

        “雷雨……”我低声念着这个名字,脑壳说不出疼。

        大狱的深处,我见到了青南。

        他被吊在一个锈迹斑斑的十字架上,淡雅的青衫上染满了血迹,我甚至都能想到狱卒拿鞭子抽打他时的样子,一鞭重似一鞭……

        我终于克制不住地呜咽起来,踉跄地扑倒在他的身下,双手颤抖地抚摸着他苍白的面庞。

        他努力睁开那双皎月似的眸子,血液早固结成痂,蜜糖似的粘在他的眼睛上,他轻轻扯动唇角,露出一丝温柔的笑,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碍于伤势难以开口。

        我仰头猛地吻住了他那只张不开的眼睛,我能清晰地感受到,那薄如冰霜的眼皮微微颤抖了一下,我的手拽着他破碎不堪的衣角,仿佛吃冰糖葫芦般轻柔地含着他的眸子。

        待血痂慢慢地被温暖的唇舌含化,他嘴角流出一声享受似闷哼,虚弱道:“唔……阿沐……”

        我贴着他高挺的鼻梁一路向下,有目的找准位置,堵住了他的话,仿佛要将山楂外包裹的那一层糖衣咬碎一般,发狠地咬着他雪花似的唇。

        翻来覆去胡啃一通后,他竟开始慢慢地回应,仿佛在冰天雪地间寻求温暖的孩子。

        我偏不叫他称心如意,狠心地退了出来。

        看得出他眼里闪过一瞬的失望,我鼓着腮帮子,小老虎似的瞪着他,唇角依稀残存着淡淡的血腥。

        一开始我没有想着亲他的唇,只想帮他将血融化,好让他睁开眼睛看着我,但我突然又想惩罚他,我要用行动告诉他,骗了我是要有代价的。

        他不是不喜欢和我亲吻么?那我偏亲给他看。

        “青南,你还是我最好的朋友青南么?”我认真地凝望着他,音色因心疼而颤抖,“我最好的朋友青南,绝不会为了任何人踏出青水之南一步,你知道青水之南么?那是一个像仙境一样的地方,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一个像谪仙一样的人,他绝不会为了任何人甘愿放弃自由,更不会像你一样伤痕累累地倒在大狱。如果你是他,就走,离东宫离京城远远的。”

        我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压的很低很低,低到只有我们两个能够听到。

        “阿沐,你……记不记得,我说过……要给你一个交代。”

        他笑了笑,气若游丝,“这就是我……给你的交代。”

        “青南——你在说什么啊!”我搂住他的脖颈,放声大哭,“我不要你给我交代,我要你好好活着!”

        “当年之……事,我……确有责。”

        “青南你不欠我,我更不要你还,那些事那些人已成过去,为什么还要执迷呢?你逃出去,逃出去好不好,我不要你死,我要青南活着,好好活着。”

        我捧住他的脸,用袖子小心翼翼为他擦拭血迹。

        青南在我心里仿佛一颗璀璨的明珠,容不得蒙尘,可现在这颗明珠碎了。崇拜倾慕明珠的人,难道会落井下石,踩上两脚么?

        恩怨是非,我忘记了,也不愿想起,我只愿能和他在一起,爱与恨都没关系,可笑先前我还以为深海的宝藏终于对我敞开了心扉。

        交代,这就是他说的交代。

        “阿沐……我逃不掉了。”他轻轻说。

        我手猝然停顿,微怔,继而笑了笑:“你是雷雨,天下最顶尖的刺客,朝廷的大狱困不住你。”

        他也笑笑:“阿沐,你错了,就算是雷雨,也敌不过天下第一的太子承煜。”

        我刚想反驳什么,身后突然一阵阴风吹过,我身子陡然打了一个寒颤,戒备地竖起了耳朵。

        “呵呵,好一个郎情妾意。”

        承煜阴冷的声音伴着不合时宜的掌声传入我的耳朵,我蓦然转头。

        承煜皮笑肉不笑的看着我,他那怒火中烧的目光令我有一瞬间觉得他在吃醋,我不过下一瞬间我便明白了他的目的。

        他朝身边的晁顾招了招手:“去,把太子妃带走。”

        我一直都知道,承煜并不似看着那般温润,如果他是冰糖葫芦的话,他的糖衣是最甜且最有诱惑的,但包裹的山楂同样也是最酸最碰不得的。

        他说青南骗我,他又能好到哪里去?都是一丘之貉。

        此时我万万惹不起他,于是快速地在青南眉心印下一个苦涩的吻,略带威胁的语气:“不是要给我交代么,好啊,我不要你以命相抵,我要你——以身相许。”

        他单薄如纸的身子陡然一僵,继而微笑。

        我满意地离开了大狱,与晁顾擦肩而过时我看了他一眼,他仍然像一块千年沉木,恐怕只有做成木鱼,才能敲响,可一般会敲木鱼的,也只有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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