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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惩治闹民,上堂申辩


  此时正值饭后,吃饱后最为无聊的时候,只见几人围住了一间铺子,吵吵闹闹的,众人纷纷跑去看热闹。

  带头的穿着一身葛布短褐,又脏又破,瘦得跟个皮包骨头似的,脸无二两肉,还脏兮兮的,能搓出几两泥来,好似很久没洗过了,看着像是个要饭的。

  这种人,哪能有钱来铺子里消费的,来要饭的还差不多。

  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道,又馊又臭,多待片刻,都能将客人给熏跑了。

  伙计自然不愿让他们破坏生意,刚见他们跨入门槛,就打算去撵人。

  对方来势汹汹,可不是好相与的,从腰间抽出事先藏好的棍子,猛地一甩,一排清露掉落至地上,哗啦一声,摔了个粉碎。

  香味瞬间弥漫开来,一室芳香,却无人有心情去欣赏。

  伙计看着那些破碎的清露瓶,心都在滴血,几百两的货物,就这么没了……

  这个月的抽成,也随之泡汤了……

  伙计不由地怒气填胸,“好大的狗胆,敢来这儿闹事,也不去打听打听,这儿是谁罩着的!”

  那人冷笑一声,“不就是东厂的阉狗吗?别人害怕,我可不怕!”

  说完举起棍子,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专门盯着那些价格高、不经碰的东西砸。

  伙计简直要被气疯了,伸手就去夺他手中的棍子。

  两人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眼看就要扭打起来。那人瘦弱无力,手上没把子力气,哪里是伙计的对手,手一松,棍子就落入了对方的手中。

  伙计抑不住脸上的得意,右手的棍子一下接着一下,落入了左手的掌心。

  呵呵,风水轮流转。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他举起棍子,猛地向那人挥去。

  太祖曾经做过乞丐,大明乞丐的身份随之水涨船高。

  虽然已经过了十代,很多人都不在意了,但是太监张永还守着老祖宗的规矩,若是让他知道自己欺负了几个乞丐,可就罪加一等了。

  他不敢下死手,只想吓唬吓唬他,将他赶出门外可是对方像是吃错药了,不躲不避,反而迎着棍子,一头撞了上来。

  另外两人更狠,脑袋对准了货柜撞上去,简直是不要命了。

  两个人的脑袋瞬间就青了一大块,另一个甚至冒出了血来,顺着额角一直往下淌,看着怪瘆人的。

  伙计完全傻眼了……

  那些乞丐究竟想要做什么?

  伙计的口气软了下来,“有话好好说……”

  “咱们没什么可说的!”那人任由头顶的血流下来,随手抹了一把,将血抹得满脸都是,突然转身冲出了铺子,跑到门外,收起眼中的阴鸷,对着街上的众人哭诉起来。

  “这家黑店,用乱葬岗的死人熬制胰子,我与弟弟逃难来到京师,不想他连个尸首都没留下,死无全尸……”

  人心总是偏向于弱者,那人的声音哽咽,头上又流着血,凄凄惨惨的模样,不由地让人心生同情。

  “那人看着真可怜……”

  “怪不得这家铺子卖的花胰子如此特别呢,搓揉的时候,还带着粘丝,原来是用死人做的……”

  “想想就恐怖……”

  “阿弥陀佛,佛祖饶不了那些畜生不如的狗东西!”

  “砸了那家黑店!”

  ……

  怜悯之心瞬间化作了怒火,以星火燎原之势,烧向了番货铺。群情激奋的百姓,怒吼着,如蝗虫般涌入了铺子里。

  一名伙计见势不妙,从后门早早溜了,向掌柜的求助去了。

  另一人则躲到了柜台后面,仍被愤怒的群众给揪了出来,拳头如雨点般落下。

  伙计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身上布满了被踹的脚印,求饶声渐渐无力,变成了痛苦的呻吟。

  明明只是一群不相关的路人,却像是有着杀父夺妻之恨一般,争先恐后地上去踩上两脚,施暴于无辜的伙计身上。

  此时,不知哪儿多出来一只手,伸出了罗袖,偷偷摸到了货柜上。

  旋即,货架上多了一个空位,而衣袖中则多了一瓶清露。

  有了第一个出手的,立刻就有第二个效仿的。

  货柜上的物品越来越少,闹事者的衣襟却鼓了起来,好似一只只丑陋的蛤蟆,惦着大大的肚子。

  人也打了,店也砸了,东西也顺走了。

  大获全胜的路人,觉得自己做了件大大的好事,心满意足地准备鸣金收兵了。

  脚刚出了铺子,就被一群楞眉横眼的官兵给堵在了门口。

  方才气势汹汹的闹事者,此刻如软脚虾一般,嘴里喊着爷爷,就差给对方跪了下来,“咱们就是看个热闹……”

  “看热闹把人家的铺子都给砸了?”

  一声冷嗤自官差身后传来,差役们让开了一条道儿,走出一位身穿练鹊补子的官爷,鄙睨的眼神,高扬的下巴,将狗仗人势演绎得淋漓尽致。

  是检校那个家伙!

  一名路人占了出来,“这是家黑店,用死人熬制胰子,丧尽天良,为何砸不得?”

  “就是就是!”附和声起,满腔义愤。

  无羡也从官差身后走了出来,扫了一眼铺子——

  伙计伤得不轻……

  地上一片狼藉……

  货架被洗劫一空……

  原本含笑的双眸,窜起了一抹怒意,即便竭力克制,仍然难以维持平日的冷静。

  面对众人的质疑,她不争辩,不解释,只是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抓人!”

  她得知铺子出事后,就将整个顺天府的官差都叫来了,加上她府上的家丁,足有六十多号人,将闹事的拿下绰绰有余。

  不一会儿,伙计被送去了医馆,闹事的一个不落,被捆了个结实,押在了铺子门口,排成了长长的两排。

  检校向无羡谄媚一笑,“小弟,你看接下来该如何?”

  无羡神色沉凛,“搜身!”

  官差应声照办,才一盏茶的工夫,就从那些人的怀中搜出不少赃物,摆满了了他们的身前。由专人负责记录,给他们认罪画押。

  无羡的嘴角噙着阴冷的弧度,扭头问检校,“一瓶清露至少十两,不知该当何罪?”

  “杖责三十,流放千里。”

  这不是要人命吗?

  一名身穿罗衣的青年,吓得一哆嗦,“在、在下只是进店选购……尚未来得急付账……”说着,他想去掏银子,可惜双手被反绑着,根本动不了。

  无羡低头拨弄着手中的短刀,“哪个买家会在未付款之前,将东西揣入怀中?这点趁火打劫的心思,谁看不出来?就看你们想要私了,还是公了了。”

  “如何私了?”罗衣青年问道。

  “私了的话,偷一罚三,其中的两份用来赔偿铺子损失。公了的话,交由官差。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别指望你们家里人能将你们保出来。”无羡目露寒芒,落下狠话。

  罗衣青年垂头算了下眼前的赃物,足有三十两,照着三倍算下来,就是九十两。

  让自己这双手犯贱!

  真恨不得剁下来!

  他又不是缺钱买不起,只是看着铺子有人捣乱,伙计无暇顾及,想要浑水摸鱼。哪知鱼没摸到,倒是摸到一条咬人的水蛇!

  这回亏大发了!

  他还是赔得起钱的主儿,大部分人就没如此好运了,都被押回了大牢。

  对于他们,无羡一点都不同情。

  既然犯了错,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不然要法律做什么?

  “主子,三个闹事的也逮住了。”马哲垂眸禀告。

  “你的口才如何?”

  “……”无羡的跳跃性思维,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怔了一怔方才应道,“尚可。”

  “你随何关一起上堂,告那些人造谣污蔑、恶意中伤。”

  何关这人,有时不怎么靠谱,得找人盯着才能放心。

  无羡的理想人选是胡勒根,他的心思玲珑,关键时刻能提点何关一二,不用担心他们会落入别人的设置的话术圈套。

  可惜因为他的眸色特别,怕上堂的时候,有人会拿他的眸色做文章,恶意中伤他。是故,退而求其次,选择了马哲。

  从他这几日的表现来看,八面玲珑不输何关。唯一的缺点,就是对花胰子不够熟悉。若是问到专业性的问题,怕是答不上来,交给何关便可。

  “拿出气势来,别让人觉得咱们好欺负了,同时也不能让人觉得咱们欺负人。”这个度,要如何把握是关键。

  “小的明白。”

  ……

  顺天府。

  李元芳连日忙得头头转,前任给他留了不少烂摊子,好不容易将流民都安排好了,府库差点火了,点了点库存,几乎是空的!

  呵呵,这是给他留了个空架子啊!

  他正头疼着,忽听外面传来沉闷的鼓声。

  咚咚咚!——

  有人鸣冤!

  他整了整官服,立刻升堂。

  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他升堂审案时,都是任由百姓听审的。

  今日一见堂外人头攒动,围着里三层、外三层,人数比之他在宛平县升堂时多了十多倍。

  他不觉心头一震,这才刚上任没几日,莫非就让他摊上大案了?

  再细瞧堂上几人:

  原告是两个尚未及冠的少年,衣着鲜亮,眼眸透着一丝傲气,身份看似不低。

  被告则是三个衣衫褴褛的流民,一个个鼻青脸肿,还有一人流着血,被捆得结结实实,押于堂上。

  乍看起来,就像是富家子弟仗势欺人的狗血戏码。

  李元芳不悦地皱了皱眉,拍了下惊堂木,“堂下何人,见到本官为何不跪?”

  何关笑脸一僵。

  他虽不像狗蛋他们,弄了一官半职在身,但是跟随主子那么多年,一直都很得脸,即便见了咸宁侯,只需抱个拳,未曾下跪过。

  那个李元芳算什么?

  他的顺天府尹之位,还是靠着他的主子得来的呢!

  马哲的背景更硬,他是从宫里出来的,官职不高,仅仅是个长随,却是天子近臣,比一些三四品的高官更为体面。

  此刻,反而是他先矮下身子,扯着何关,朝李元芳跪了下去。

  “在下马哲/何关,见过大人。”

  李元芳的脸色稍好一些,“何事击鼓?”

  何关看了马哲一眼,见他低眉垂目,无意启齿,便由他开口道,“小的暂代西市番货铺的管事,铺子的物件皆由番商购得,渠道合法。”

  说着,何关将一瓶清露交给官差,呈到李元芳的桌案上。

  李元芳对这瓶子再熟悉不过,这与天方使臣被劫的那批贡品一模一样。

  看来,对方所言的番商,就是天方使臣无疑了。

  何关这是以实物证明,铺子售卖的货物,来源绝对可靠。

  “今日,有三个流民来铺子里,说是铺子售卖的花胰子是由流民的尸体制成的,打了伙计,砸了货物,鼓动百姓进店闹事,请大人还在下一个公道,还铺子声誉。”

  何关口齿伶俐,三两句,就将事情都交代清楚。

  李元芳看向那三个流民的眼神,少了几分同情,多了几分厌恶,“尔等刁民,该当何罪?”

  跪在中间的那人,指着自己额角的伤痕,青中泛紫,看着凄凄惨惨的,“他们将我们打成这样,若不是我们机灵,早就被灭口了!”

  对比何关两人的光鲜亮丽,人们心中的天平又偏向了这三个流民。

  何关轻嗤一声,反驳道,“你等来闹事的时候,身上带着棍棒,而铺子里只有两个赤手空拳的伙计。三对二,如何能将你们打成这般惨状?”

  就差直言,他们是来碰瓷的了。

  “我等赶来的时候,其中一人已经逃了,另一人被你们打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送去医馆急救,不时就能将病案,呈送至大人的面前。”

  何关目光如炬,移到了那三个流民的身上,“倒是你们几个,究竟受了多重的伤,要不要紧,让衙门的仵作当场一验便知。”

  他们之中,受伤最重的那人,就是脑门上见了点血。撞上去的时候,掌握了角度和轻重,就是看着瘆人些,其实没什么大碍。

  身上就更经不得验证了,连一点伤痕都没有,哪里敢给仵作详细查看?

  流民自知理亏,索性死咬着花胰子不放,那才是他们今日来闹事的首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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